佛山公司注销一人公司(重组清算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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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表时间:2021-03-14 21:51
有限公司
股东决定
有限公司股东于年月日作出决定,决定内容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,内容如下:
1、本公司因竞争激烈,经营不善,决定解散,于2019年5月1日成立清算组,清算组由、、组成,担任清算组负责人,并于2019年5月1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了清算组备案公示,于X年X月X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了债权人公告,因不了解法律法规的规定/经办人填报失误,导致清算组备案公示信息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/债权人公告信息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/清算组联系地址和电话错误,且无法修改。
2、本公司、全体股东及清算组承诺:由上述原因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,由本公司、全体股东及清算组承担。现向登记机关申请线下清算组备案并在报纸上刊登清算公告,重新启动解散和清算流程,依法进行清算。
3、新的清算组由、、组成,担任清算组负责人。清算组成员身份资料见附件(清算组成员为股东的删除本句)
股东:(签名或盖章)
清算组成员签名:
(公司公章)
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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